留言姓名:
 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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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hqh1226@163.com
电   话:
 02587633525
地    址:  江苏
留言内容:
 孙律师您好:
  ,请教一下:某县招商引资,我们被招商过来开办企业,用地当时是和该县签订了一个置换协议,地址在该县的经济开发区。但是除了一份协议外,没有任何如土地证、房产证,现在已经三年了,因目前企业初期发展,税收达不到该县制定的要求,我想问一下,该县是否有权力任意将土地收回?跪求,感激不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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