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1月20日,8位学者获邀参加国务院法制办再次组织的座谈会,讨论的条例草案名称也由去年12月16日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条例》,更名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与会专家透露,即将取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新条例草案中,“拆迁”的概念即将成为历史,并由“搬迁”的概念取代。草案不含非公共利益征收,强调因“公共利益”征收搬迁,这意味着中国的土地征收管理有了“实质性”的变化。据悉,新条例草案最快会在春节前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为此,本报编发一组关于国外土地征收管理的系列稿件,以供参考。
  美国 有事法庭见
  司法的严谨,使得美国地方政府在动用拆迁特权问题上非常谨慎,而民众也会更多地考虑到公共利益。
  “I will see you in the court(我将在法庭上见你)。”供职于美国一家民间法律机构的希尔说,美国人在碰到不能调和的矛盾时,通常会把这句话甩给对方,因为他们知道法庭永远是中立的,在那里矛盾将会得到妥善解决。希尔多年来一直关注政府在拆迁中的作为。在希尔看来,懂得兼顾对方的利益是拆迁中化解矛盾的最好方式。
  按标准补偿
  在美国,各个行业都有一个“公平市场价格”。房地产行业也有这样的一个价格,作为补偿拆迁户的标准之一。
  私人开发商如果想在一块土地上搞开发,就需要事先购买这片土地,包括这里住户的房产。实现这一目标的前提是,开发商必须给予拆迁者一个合理的补偿。补偿的标准,双方以公平市场价格为基准进行协商,协商不能解决的,要么放弃,要么“法庭上见”。
  相对来说,政府征地的情况就比较复杂,因为这涉及到公众利益与个人利益孰轻孰重的问题。美国是一个强调与保护个人利益的国家,但对公众利益也不能不管不顾。美国相关法律规定:政府无权征收个人土地和财产,除非给予合理的赔偿。这里“合理赔偿”的标准,也是以公平市场价格为参考。
  如果当事双方不能就合理补偿达成一致,还可以走司法程序。
  公私都摆平
  那些“希尔们”无法获胜的动迁官司,结局通常是美国政府强制性拆迁。但在最高法院作出决定前,普通居民可以对政府特权及规定作出挑战。
  美国各个州均制定了不同版本的“重要空间法”及动迁细节和补偿办法,赋予政府因水电、道路、公用基础设施、国防等公益事业进行征地的特权。希尔赞同这些,但是对地方政府因经济开发而动用拆迁特权提出质疑,其中的关键在于“公共利益”和“合理赔偿”的标准难以确定。
  康涅狄格州的一个城市因军事基地被关闭,当地经济迅速萧条。为扭转局面,政府打算在原军事基地建设公园。然而,一些被涉及到的私有土地拥有者反对动迁,无论政府给多少补偿金他们都不搬,“合理补偿”不好确定。动迁户还一纸诉状把政府告到了法院。官司打到美国最高法院后,9个大法官以谨慎的“5∶4”裁决驳回动迁户的上诉,支持当地政府强制性拆迁。
  法官们的谨慎,反映了美国司法努力在公私之间寻求一种平衡。而总的来看,美国地方政府和居民在征地特权的法律纠纷中也各有输赢,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政府在动用拆迁特权问题上更加谨慎,而民众也渐渐习惯了更多地考虑公共利益。
  韩国 谈判路漫漫
  韩国有很多关于土地征用与房屋建设的法律,比较重要的是《城市开发法》和《土地补偿法》,其中对土地征用补偿有着非常详尽的规定。如果某公司想购买并拆迁某住户的私有房屋建大楼,那么,一场漫长的谈判就开始了。
  补偿吓退开发商
  首先,要由双方认可的中介认证机构对土地价格作出基本评估,以此为基础,双方开始讨价还价,内容涉及房屋、草坪、树木、围墙、石阶、狗屋等等,甚至如果房主在院子里先垫过一层沙子,然后又铺了地砖,这沙子与地砖都要分别计入补偿费之内。
  如果是连片开发,居民们第一件事不是收拾东西准备搬家,而是走家串户成立“拆迁对策委员会”,以群体的名义维权。他们的原则是:一草一木都要付钱,拆迁的结果必须保证每一家的生活都能得到改善。这样算下来,拆迁费用十分惊人。因此在韩国,很少能看到像中国一样成群连片的旧区改造。
  这样,私营企业拆迁开发住宅,要么提供的补偿金足以令住户满意,要么就是谈判失败放弃项目,发生纠纷的机会很少。
  “钉子户”不搬有理
  在韩国,存在纷争比较多的是公营事业征用土地,如修建城市铁路、高速公路等。按韩国媒体的说法,公营事业征地,经常发生“物理冲突”,也就是肢体冲突,即居民与警察发生暴力打斗。比较著名的案例是韩国政府在平泽地方征用土地为驻韩美军修建新军事基地遭到当地居民的暴力抵抗,多次发生流血事件,令韩国政府头疼不已,从总统到总理多次现场办公,但居民坚决不让步,最后,不得不宣布建设计划推迟4-5年,也就是说,当时的政府已经承认无能为力,把包袱丢给下届政府了。
  据悉,韩国也有最牛的“钉子户”。数年前,京畿道内一公司成片开发,遇到一房主,对祖业极为热爱,坚决不卖房子。不是给多少钱才合理的问题,而是不管给多少钱都不卖。此住户四周的房子全部出卖了,该公司也启动了工程,但这一家挺了下来。该公司毫无办法,最后只好用大楼把这一家围了起来,成为京畿道一景。
  印度 相当于“圈地”
  “征地”是近几年才经常见诸印度报端的字眼。自从印度政府推出“特别经济区”政策,需征用农业用地或荒地建设工业园区之后,由征地引起的纠纷越来越多。
  一听到征地拆迁纠纷立即想到的是价钱问题,在印度,钱不是最主要的诱因。在西孟加拉邦的几个征地纠纷里,政府其实提出了相当合理的赔偿方案,比如,在信格尔,1英亩一年收获一季的农田赔偿85万卢比(即1公顷4.6万美元);1英亩一年收获两季以上的土地赔偿115万卢比(即1公顷6.3万美元)。
  在印度,反对政府征购土地的往往不是真正的土地所有者。土地私有化使得大量农田集中在地主手中,他们拥有土地却不自己耕种。比起日益微薄的田租,巨额的政府赔偿显然更有吸引力,这也正是尽管抗议声浪不断升级,征地计划却依然能顺利进行的原因。信格尔的一位地主曾经对当地媒体说:“我们应该把塔塔集团老板的照片供起来,因为他要来建厂,这里的地价涨了一倍。”
  真正坚定的抗议者来自租赁土地耕种的佃农和拥有少量土地的自耕农,一旦失去土地,他们就失去了谋生的手段。尽管政府反复强调工业园区和工厂建成之后将解决大批当地人就业,但这些村民仍然充满怀疑和抗拒。
  在印度政治评论家阿穆尔亚·甘古利看来,印度目前此起彼伏的征地纠纷好比英国工业革命时期的“圈地运动”,“这是一个国家从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转型无法避免的冲突,但是在印度,各种政治势力都想借此机会打击对手,壮大自己,因此冲突被扩大了”。
  “钉子户”的传说
  ● 日本大阪:大楼肚里走高速
  去年,各大论坛曾热传一组日本建筑的图片。只见一条高速公路从一栋高楼中间穿堂而过,大楼的楼层介绍里5-7层赫然就是阪神高速公路。照片引发网友惊叹和热议,有网友问到底是先有楼还是先有路。
  有网友一本正经地问:“确定那不是收费站吗?”
  照片里的路是日本大阪市北区的阪神高速公路11号池田线,从池田方向出发从梅田出口下高速的话,就要贯穿这座名叫GateTowerBuilding的办公大楼。大楼地下两层,地上16层。
  电梯、楼梯、厕所等都设置在大楼的两侧,电梯在5-7层不停,因为那里是高速公路。高速公路本身与建筑并不相连,而是完全地独立。因此就算楼倒了,路也没事。大楼贯通部分加装了防噪防震设备,里面的人基本不会受到影响。
  很多网友都猜测大楼业主是一个钉子户,还真猜中了。
  以前这块土地的所有者想1983年建大楼,但当时的城市规划已经确定高速公路会从这儿过,所以他们拿不到建筑许可。土地所有者和高速公路一方交涉了5年,最后达成的协议就是让高速路贯穿大楼。大楼最终于1992年竣工,5-7楼租给了高速公路。
  当时为了解决法律障碍,日本还专门在1989年修改了一系列法律,制定了建筑可以与道路一体的“立体道路制度”,让高速道路可以合法贯穿大楼。GateTowerBuilding也就成了日本第一栋利用“立体道路制度”建设的大楼。
  ● 美国华盛顿:不要金钱要名分
  在美国华盛顿的马塞诸塞大街上,有一片机器轰鸣的繁忙建筑工地,大批工人在那里忙碌,地基已经有四五层楼深,建成后的大楼的宣传画就张贴在工地周围,一幢现代化的大厦正在拔地而起。但在建筑工地的中央却有一栋陈旧的小楼,与即将建设的大楼极不协调,小楼的三面都被建筑工地包围,深深的建筑地基使小楼看上去像空中楼阁一样摇摇欲坠。过路的行人常常都会驻足观看这一奇景,且窃窃议论。
  小楼前,几乎每天都会开来一辆小白车,车里走出的正是这栋小楼的主人斯普瑞格思,一个默默无闻的建筑设计师,小楼就是他的事务所。斯普瑞格思按时到小楼里上下班,任凭周围的喧哗,斯普瑞格思稳坐“钓鱼台”。
  他住在华盛顿的马萨诸塞大街,24年前花15万美元买了一幢小楼,3年前市价涨到了30万美元,正好遇到一个开发商把这片地圈了起来修摩天楼,其他邻居都搬走了,惟独他不搬,开发商最后一咬牙开出了300万美元的高价来买,他也不为所动,却提出钱可以不涨,只要让他加入这家开发商的建筑设计队伍,因为他本身就是一个建筑设计师。
  可惜他只是一个不入流的设计师,没被看上,开发商后来就不做他的工作了,修改了设计方案,在他家那幢小楼的上面和其他三面挖起了建筑深沟,盖起了摩天楼,不过仍小心翼翼地用很多支架撑住斯普瑞格思的家免得倒掉,否则将是一宗大官司。这成为华盛顿一道风景。
  ● 德国波茨坦:就要与你国王斗
  威廉一世,号称“军人国王”的普鲁士国王弗里德里希,后来在法国巴黎的凡尔赛宫镜厅被德意志各邦君主拥立为德国皇帝,深受广大人民群众爱戴,他的助手就是大名鼎鼎的铁血宰相俾斯麦。现在德国街头还有他骑着青铜战马的塑像。
  当年他在距离柏林不远的波茨坦修建了一座行宫。有一次,这位皇帝用伟人们惯有的动作,登高远眺波茨坦市的全景,正欲掐腰感慨江山如此多娇,他的视线却被紧挨着宫殿的一座磨坊挡住了。如此不合时宜的“违章建筑”,让这位领袖非常扫兴。但他毕竟还是爱自己的子民的,他想以一种公道的方式来解决,于是派人前去与磨坊的主人协商,希望能够买下这座磨房。
  不料,这个磨坊主觉悟非常低,丝毫不顾全大局,就认一个死理,这座磨坊是从祖上传下来的,不能败在我手里。几次协商,许以高价,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可这个老汉始终软硬不吃。
  面对这样不识抬举、不可理喻的钉子户,终于威廉“龙颜”震怒,派警卫人员把磨坊给拆了。
  有趣的是,这个钉子户拆迁时倒很配合,展现了良好的绅士风度,好像一点都不担心。第二天,这个老汉就在当地一纸诉讼把国王给告了,地方法院居然受理了,而且判决威廉一世败诉,要求国王必须“恢复原状”,重新把那磨房盖起来,以赔偿由于拆毁房子造成的损失。
  后来威廉一世和那个磨房主都“驾崩”了。老磨坊主的传人希望把磨房卖了,不由想起了那个老买主,但他不知第二代领导人对这个磨房感不感兴趣,就给威廉二世写了一封信。威廉二世回信道:“我亲爱的邻居,来信已阅。得知你现在手头紧张,作为邻居我深表同情。你要把磨坊卖掉,朕以为切切不可。毕竟这间磨坊已成为我德国司法独立之象征,理当世世代代保留在你家名下。至于你经济困难,我派人送3000马克,请务必收下。如果你不好意思收的话,就算是我借给你的,解决你一时之急。你的邻居威廉二世。”
  历经了多少个统治者,到现在,那个磨坊代表了一个民族对法律的信念,仍像纪念碑一样屹立在德国的土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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